close
 3年前,他和妻子離了婚。7歲的兒子由前妻撫養。

  為了讓兒子過得好,他把大部分財產留給了妻子:一輛車、半套房,房子的按揭貸款仍由他來支付。

  3年後,親子鑒定結果顯示,兒子竟然不是他親生的。聽到這個結果,孩子的奶奶當場癱倒在地。

  他來到法院,提出不願再負擔這個孩子的生活費用,要重新分配財產。

  一手帶大的孫子不是親生的,奶奶獲悉後癱倒在地

  寧波人肖黎(化名),跟前妻顧裏(化名)離婚已經3年了。

  7年的婚姻生活,他們的共同“財產”除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輛車,還有一個兒子。

  2010年,兩人在離婚協議中約定,兒子的撫養權歸母親顧裏,父親肖黎自願承擔兒子的撫養費每月500元,直至兒子大學畢業。同時約定,肖黎可以隨時探望兒子。

  毋庸置疑,肖黎很愛自己的兒子。為了讓他過得好,肖黎甚至將財產的70%給了顧裏——離婚協議約定,商品房一人一半,車歸顧裏所有,商品房的按揭貸款由肖黎繼續支付。

  離婚後,因為不舍得孫子,孩子還是由肖黎的母親撫養。日子過得也算平靜順當。然而,兒子越長越大,肖黎忽然覺得不太對勁。他怎麼看,都覺得10歲的兒子,跟自己一點都不像。

  不只是他,家人和朋友也都這麼覺得。

  懷疑的種子一旦種下,便一發不可收拾。2013年1月,肖黎偷偷拿了根兒子的頭發,申請做DNA鑒定。鑒定意見顯示,肖黎並非孩子生物學上的父親。簡單地說,兒子,不是他親生的。

  肖黎把這個消息告訴了父母。一直帶著孩子的奶奶得知消息後,當場癱倒在地。老人當即表示,她再也不想帶孩子了,十年的祖孫感情,就當竹籃打水吧。

  他要拿回七成財產,還有兒子的撫養費

  今年3月1日,肖黎向寧波奉化法院提交了兩份訴狀。

  一份,他要求終止自己對“兒子”的撫養義務,並要求前妻顧裏償還10年的撫養費6萬元,其中包括離婚後他支付過的每月撫養費500元。另外,他向顧裏索賠精神賠償費3萬元。

  另一份,肖黎要求重新分割和顧裏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置的共同財產,主張將70%的財產歸他所有。

  肖黎說,之前,他想著再怎麼樣也不能苦了兒子,“現在既然兒子不是我的,我也沒必要再為他們娘倆考慮了。”

  面對明明白白的親子鑒定,顧裏異常平靜:“這事情,我沒什麼好解釋的。”她說,這個秘密她藏了這麼多年,現在這一天終于來了:“孩子我自己會養;房子,你拿去吧。”

  “反正婚早就離了。但這麼多年,我養的居然不是自己的孩子,這口氣我怎麼也咽不下去!”面對顧裏的沉默,肖黎除了憤怒,還有沉重。

  他說,自己近四十歲的人了,還沒個自己的親生孩子,可怎麼辦。

  律師:男方如能證明當年不知情,可要求重新分割財產

  昨日,兩人達成協議。肖黎與顧裏的兒子無親子關係,孩子由顧裏撫養,肖黎終止撫養義務。兩人婚後購置的商品房,歸肖黎所有,肖黎支付給顧裏28萬元。

  直到最後,顧裏也沒給肖黎一個答案,孩子,究竟是誰的,以及,她為什麼要背叛。

  這個案子已經完結了。也許是因為內疚,顧裏對肖黎的要求一概爽快同意。

  如果她拒絕了肖黎的要求,這個案子可能會有怎樣的結果?

  浙江金漢律師事務所楊曉鳴律師說,案子怎麼判,肖黎手裏的那張親子鑒定書很重要。

  根據我國的法律,雙方離婚後對于財產分割已經做出處理了,除非在1年內提出,否則法院不受理。

  像肖黎這樣,財產分割已經處理3年了,如果顧裏堅決不同意返還財產,又是肖黎自願把大部分財產讓給前妻的,那麼這次法院未必會支持男方的訴求。除非顧裏能證明,當時他並不知道兒子不是親生的。

  而這張親子鑒定報告是今年才出的,一定程度上可以證明,三年前的肖黎確實不知情。那麼肖黎可以要求財產重新分割,顧裏返還撫養費並賠償一定的精神撫慰金。(馮筏 陳翔)
私家偵探社私家偵探偵探社香港私家偵探社偵探
徵信社徵信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